13批次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河北古潭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CFU/250mL;2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巴彦淖尔市洛沅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洛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未检出;27;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包头市慧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64;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巴彦淖尔市蒙特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阴山岩泉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6;4;5;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重庆道奇饮料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CFU/250mL;1CFU/250mL;55CFU/250mL;5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由高安市小南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高安市祥符红谷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52,3,4,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上饶县仪君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横峰天运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峰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3,36,42,17,4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永新县黄竹岭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永新县黄竹岭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竹岭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30,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萍乡万龙山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芦溪县甜甜山泉水厂生产的甜竹牌甜甜山泉桶装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00,52,18,89,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嘉善县干窑镇如莲酒坊销售的标称嘉善蜜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98、88、61、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松林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余姚康寿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思特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6、77、46、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3批次饮用水亚硝酸盐超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内蒙古
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姑娘湖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测值为0.045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12;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贵安新区党武乡蒋惠英食杂店销售的、标称贵州龙行神州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欢乐潭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11mg/L,标准值为≤0.005mg/L。
标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宜万家山泉水厂生产的宜万家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亚硝酸盐(以N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33mg/L,标准值为≤0.005mg/L。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的亚硝酸盐(以NO??计)最大限量为0.005mg/L。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